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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课程

华立学院2021年校级一流课程建设申报通知

作者:质量工程 发布时间:2021-05-2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和《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计划(2020-2022年)》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现决定开展2021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培育建设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本次申报工作拟培育建设线上课程10门(已确定,不重复申报)、线下课程15-20门、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10门,社会实践课程视申报课程质量确定门数。

二、申报条件

申报课程需已列入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完整的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在20213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社会实践类课程可酌情放宽),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符合相关类型课程基本形态和特殊要求的同时,在以下多个方面具备实质性创新,有较大的借鉴和推广价值。

(一)教学理念先进。坚持立德树人,强化课程思政,结合地方发展实际,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新理念;体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致力于开启学生内在潜力和学习动力,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课程教学团队教学成果显著。课程团队教学改革意识强烈、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主讲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学术造诣,积极投身教学改革,教学能力强,能够运用新技术提高教学效率、提升教学质量。课程负责人须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应工作满三年以上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讲师及以上职称。一名教师最多只能作为两门课程的负责人(含已立项建设和本次申报)。

(三)课程目标有效支撑培养目标达成。课程目标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培养。

(四)课程教学设计科学合理。围绕目标达成、教学内容、组织实施和多元评价需求进行整体规划,教学策略、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设计合理。

(五)课程内容与时俱进。课程内容结构符合学生成长规律,依据学科前沿动态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更新知识体系,契合课程目标,教材选用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教学资源丰富多样,体现思想性、科学性与时代性。

(六)教学组织与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创新教与学模式,因材施教,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资源共享、知识生成,教学反馈及时,教学效果显著。

(七)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且可测量。教师备课要求明确,学生学习管理严格。针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采用多元化考核评价,过程可回溯,诊断改进积极有效。教学过程材料完整,可借鉴可监督。

以下情况不予申报立项:

(一)已获得省级、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立项建设的课程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二)课程团队成员在近五年内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重大教学事故,实行一票否决。

(三)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不纳入评审。

(四)课程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内容严重失实,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不纳入评审。

(五)课程申报书和附件材料不规范、粗制滥造的,严重影响评审阅读的,不纳入评审。

三、申报要求

(一)校级一流课程建设期一般为2年,课程建设完成结题时,每门课程须至少发表1篇教改论文(或出版教材1部),另外根据建设类别需要提交:在线开放课程网站、总结报告、改革方案(含教学大纲、课程教学计划、实施方案等)、学生学习情况调查报告、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等其他成果。立项建设的课程,其奖励政策执行《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计划(2020-2022年)》中的有关规定。校级一流课程优先推荐省级及以上课程的申报和认定。

(二)建设一年后,所有项目要接受中期检查,课程项目组无特殊情况下未按计划开展的,将被撤销立项建设资格,并追回相应建设经费。被撤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将在两年内不得申请学校教学研究及建设类项目,所在学院项目指标将会被核减。

四、材料递交

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填写《《线上线下混合式“金课”建设申报书》(附件3-2),线下一流课程填写《线下“金课”建设申报书》(附件3-3),社会实践类课程填写《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申报书》(附件3-4);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将申报材料完成评审推荐后,于2021610日前将申报书及《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和附件材料电子稿发至hljxbs@126.com,申报书(一式两份)和汇总表纸质稿交教务处110办公室。

联系人:李孟         联系电话:82901324

附件:

1.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2.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

3.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计划(2020-2022年)

3-1线上“金课”建设申报书

3-2线上线下混合式“金课”建设申报书

3-3 线下“金课”建设申报书

3-4 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申报书

                                          教务处

                                                        2021521

附件.rar

终审: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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