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规章制度>详细内容

规章制度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新生学信网学籍注册补充规定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1-11-22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省教育厅(粤教高函[2011]46号)文件精神,高校学籍管理工作的重点从毕业生学历注册扩展到新生入学阶段,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新生学信网学学籍注册管理。为按时保质完成我院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特制定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新生学信网学籍注册补充规定。
第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经省级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手续,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入学,经录取学校复查入学资格合格,缴费注册的当年新生取得学籍。
第二条 学籍电子注册是普通高等学校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在各指定网站公布已注册新生学籍信息,学生可进入网站查询本人学籍注册情况。省﹑校两级网站中无学生信息者即无学籍,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
第三条 新生入学资格复核内容为:
第一 是否符合国家招生规定,即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参加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保送生、推免生是否符合条件,是否经过省级招办录取、备案等。
第二 身体情况是否符合国家关于高校学生的体检标准或要求。
第三 学校还可进行其他方面的复查或考核。
第四 复核期为新生入学后的三个月内进行。
入学资格复核合格后,新生取得学籍。复查发现违反国家招生规定或学校、专业招生要求,有瞞报、弄虚作假行为,按招生管理规定予以取消入学资格处理,效果等同于没有录取。
第四条 新生通过入学资格复核后,还需进行学生报到信息和学信网平台录取信息核对。包括考生号、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入学日期,录取院校、专业,层次(本科、专科<高职>、预科),录取类型(统考、单招、保送等),入学相片(2009年增加项目)。如学生信息和录取信息发现问题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 学生基本信息和学信平台录取信息核对方法:按录取通知书上打印学生基本信息,报到时认真核对学生提交资料和录取信息一致性,并按学籍管理部门——系部——班级进行逐级复核,打印学生基本信息表格(每人1张),学生本人核对后签名确认,打印录取相片,逐级确认。
第六条 新生入学资格复核和新生学生信息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行学信网学籍电子注册。学信网学籍注册时由教务处、学部教务员及各班学生代表参于进行注册。学籍注册成功的数据,在省、校网发布供学生查询, 各学部集中组织学生查询注册情况,并将学籍信息查询表经学生本人签名后报教务处备案。新生在学信网学籍注册完成时间一般为开学后三个月内。已在学信网注册学籍的学生,不允许参加高考。
第七条  属省级招生部门正式录取,但平台没有录取数据的,学院招生办尽快联系生源地招生部门,由他们向教育部补充数据。
第八条 没有到学校报到的,禁止进行学籍注,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避免漏报已入学报到的学生。因故未能报到,经学校批准下一年入学报到;因健康状况等原因,要调养治疗;以上两种情况可由本人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限为一年。
第九条 如有新生已注册了学籍,但复核期没满就办理退学,学信网上作为新生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十条 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原则不得转专业,如确有特别情况,本人提出申请,报学院批准同意后,可进行转专业跟班试读,在学信网上进行学籍注册时按原录取专业注册。如满一学期后,转专业跟班试读达到要求,学生本人在第二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再办理转专业申请,教务务报省教育厅审核。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不得办理转学申请。
第十一条 专升本学生入学资格需单独核查,经核实后,统招生办法进行注册。
第十二条 本补充规定解释权在教务处。
附件: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新生信息核对流程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
二○一一年八月三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