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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借用课室规定及流程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08-04-08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做好学院课室的科学管理、合理使用,保证学校教学活动的正常有序,现将有关借用课室规定如下:
      1、学院的课室由教务处统一管理,各基层教学单位需要借用课室(包括普通课室、多媒体课室)进行教研活动的,须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方可使用。所借用的课室不能影响正常的教学活动,不得用于任何商业用途;
      2、借用课室须在使用前三天提出申请,并填写借用课室申请表(详见附表一),经教师所在部门主管核实后交由教务处审批确定;
      3、借用时间及领取钥匙分为两个阶段:
          白天1-8节,在每栋楼的钥匙管理员处领取钥匙,使用完毕后按时归还到钥匙管理员处;
          晚上9-10节,须于使用当天下午430前到教务处陈榕利处领取钥匙,并于第二天早上900前归还到领取人处(勿推迟);
      4、使用课室时应注意用电安全,使用完毕后,应按正常程序关闭电源,关好门窗。
  附表一.doc

    附:借用课室流程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教务处

20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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