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我校2025-2026(1)学期实验室开放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了提高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更好地培养应用型人才,提升实验室利用率,各学院实验室应当以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外开放,以充分发挥实验室资源的效益。为规范实验室开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放类型
所有的开放性实验项目需在学校实验室进行,且有实际的实验操作。实验室开放性项目开放形式主要包括以下5种:
1.教学强化型开放实验。教学强化型开放实验主要针对教学计划内实验项目中主要存在的问题,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实验室空闲的情况下,开放实验室,由学生在开放时间自由选择,补做或加做教学计划内的实验项目,实验后作业完成等学习活动。
2.实验技能加强型开放实验。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内实验项目以外扩展的实验项目,教师开放教学计划外扩展的技能加强型的实验项目,由学生自行选择,教师参与指导。
3.学生参与教师科研型开放实验。学院实验室定期发布本学院教师科研项目中的开发研究课题,吸收部分优秀学生早期进入实验室参与教师的科学研究活动。
4.学生科技活动、学科竞赛型开放实验。学院可自选各专业与实验相关的重点学科竞赛,在实验室组织竞赛培训,以此来选拔优秀的学生参赛,也可以开放实验室给学生自由选择开展考证训练、创新创业项目训练等科技活动。
5.学生兴趣培养和应用技能提升型开放实验。针对学生兴趣爱好开放实验室,如摄影实验室(培养摄影技能)、模型制作实验室(模型制作)、影视制作实验室(音视频节目制作)等。
二.开放时间
1.无教师指导的实验室开放项目,在教学周第1周-第20周实验室空闲情况下均可开放给学生做自由练习,开放学生人数不限。
2.需教师指导的实验室开放项目原则上在教学周第3周-第18周进行;开放在周一-周五晚上或周六周日实验室空闲的时候。
3.同一实验项目每学期开放学时不超过8学时,每周不超过4学时。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验室的具体情况制定实验室开放实施方案(见附件1)和开放计划(附件2),提交电子档及盖章纸质档至教务处熊吉敏老师,截止时间9月18日。开放计划可先提交1-10周开放计划,11-18周开放计划于10月29日前提交。
2.各二级学院要将实验室开放计划通过各种形式及时通知学生和指导老师,并做好计划内实验室开放项目的组织工作,开放计划有调整的请及时告知教务处更新开放计划,教务处将按学院提交的开放计划安排人员进行巡查。
3.实验室主任具体负责实验室的开放工作。应充分利用现有实验教学条件,统筹规划实验室开放工作,实验室开放优先安排排课少、利用率低的实验室。实验室管理员负责实验室的管理工作,要按照申请人的要求,提前调试好相关硬件和软件工作。
4.实验指导老师负责执行开放性实验项目教学工作,包括实验项目的讲解、指导答疑、实验项目开放资料归档等工作。实验项目完成后,学生及指导老师应认真填写开放性实验项目完成情况登记表(附件3),并提交至学院实验室归档。
5.含教师指导的实验室开放项目选择学生人数小于5人原则上不开放,教师指导实验室开放工作量属于教学服务工作量,工作量系数参照实验课课程系数认定。
6.学生进入实验室参加实验室开放项目要在签到表上签到(各二级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签到表),教师实验前需在实验室使用记录本上登记实验项目等信息。
7.各二级学院要注意实验室开放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并于每月3日前提交当月实验室开放情况及佐证材料至教务处。其中含教师指导的开放性实验项目佐证材料为:开放性实验项目完成情况登记表(含开始前、过程中、结束前三张带时间、地点水印照片)、不含教师指导的开放性实验项目佐证资料为:签到表和实验室使用记录表。
附件1:学院实验室开放实施方案
附件2:实验室开放计划表
附件3:开放性实验项目完成情况登记表
相关附件.zip
广州华立学院教务处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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